一、组织机构

  主 任:吴志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建萍、王敏、冯海涛、孙进贺、刘忠、刘鑫、吴志坚、张西营、周永全、樊启顺、魏海成

  秘 书:董生发

  二、工作职责

  (一)提出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与类型;

  (二)审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审定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四)审批学位论文评阅人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审查申请学位人员建议名单;

  (六)提出拟授予名誉博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

  (七)提出撤销学位的建议;

  (八)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申诉、争议和其它事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