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庆节即将来临,特别是二十大即将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中科院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会、兰州分院安全保密会以及青海省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力确保我所安全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全所、职能部门、研究单元、课题组的分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当前国内多地接连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按属地要求,及时调整疫情防控举措。
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提倡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宁、不出区,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压减线下活动,倡导线上团拜。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如遇突发情况,要坚决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要做好国庆期间减少外出和聚集的工作引导,严防“自驾游”等出行疫情风险,加强研究生生活服务和人文关怀。引导全所职工、研究生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三、开展全所安全大检查,坚决落实整改举措
2022年9月30日上午开展全所安全大检查,重点针对实验室、消防以及学生宿舍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检查。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短期内无法落实的,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按节点逐条核查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从实验用品采购、运输、领用、操作、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等环节入手,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要开展实验场所风险源辨识,建立台账,在风险源所在位置设置危险标志,明示风险源的危险等级、危险程度、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和注意事项,科学制定实验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知。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部门所属科研办公区域、在建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清除易燃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对涉及水、电、气、暖、油等设备加强巡检,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开展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提醒,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出现酒驾醉驾等行为。
四、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态势平稳可控
各部门在重点强化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基础上,要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学生安全、科研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态势平稳可控。
要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网络系统等级保护备案管理,以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泄露、防挖矿为重点,查找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加强单位内部巡防巡控,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盲点。统筹内部保卫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安保防线。
要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学生管理部门、导师、家长三方联动机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发现情况及时介入,强化教育引导,妥善处理。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活动,要严格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辨识风险环节,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部门要按照院新形势下值班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日常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带班、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所安委会联系人及电话:丁瑞祥 13897581988
青海盐湖所
2022年9月30日